为规范党员发展程序,激发基层党组织的活力,切实加强对发 展对象的引导和培养,以激励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选拨一批优秀的积极分子到党内来,现特制订关于各支部发展对象的考核内容和量化细则。
一、考核内容
1、帮扶后进生。即:发展对象帮扶班级学习困难学生完成学习任务,在学习上给予积极的监督和协助。
2、参加学校(学院)活动。发展对象应积极响应学校(学院)的号召,参加各项组织活动并在活动中主动积极,协助或支持主办方或参与者出色的完成活动。
3、支持班集体活动。发展对象应主动参与班集体的建设和各项活动,并在其中发挥积极作用。
4、推进班级学风建设。发展对象应在班级学风建设中积极配合并树立良好的榜样作用。
二、量化细则
1、帮扶活动以“一对一”的形式进行,即一个发展对象帮扶一个学习困难学生。学习困难学生指的是:沉迷网络或其他无关学习的活动,挂科及重修达3门及以上,经常缺课或逃课,学期平均学分绩点2.0以下的同学。量化办法为:以一学期为限,学习困难学生在期末考试的综合排名中每前进一个名次,即给予发展对象以1个加分点。具体帮扶结对的组成,建议由辅导员和班委成员进行具体磋商,务必做到合理配置。
2、学校(学院)活动以参加次数及表现积极性为具体考察重点,即每参加一次活动,即给予发展对象1个加分点。在要求发展对象参加的活动,其无故不到或迟到者,给予1个扣分点。
3、班级活动。发展对象积极支持和协助班委成员工作,针对班集体建设提出具体意见的,经辅导员同意并被班委采纳的,及给予发展对象1个加分点。在班级活动中不积极,妨碍班委工作开展者给予1个扣分点。
4、班级学风建设。发展对象要严格要求自己,正常的上课时间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逃课、不带零食进课堂。如有同学反映违反者给予1个扣分点。
5、每个发展对象都有一个基础分(暂定为5分),根据以上4条规则在基础分之上给予加分或扣分。发展对象中加分最多者将优先发展,基础分被扣者将推迟或不予发展。
三、鉴定实施
本办法具体由各班组织委员进行记录,其他班委和团委成员配合考核的监督落实,记录情况每月汇总一次;待到确定发展预备党员的前1周,由辅导员、班委、团委组成联合评价小组,对发展对象进行综合评定,加分最多者将优先发展,保持基础分者酌情发展,扣分者将延迟或不予发展。
四、说明
本办法是发展党员的补充考核内容,其目的为保持积极入党者的思想及行动的主动性和先进性,其实施主要配合学习成绩、社会实践成绩等综合考察。
附录: 发展对象量化考核细则表
考核项 发展对象 | 帮扶活动 | 学院活动 | 班级建设 | 学风建设 | 考评人意见 | 备注 | |||
张山(学号)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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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主要考核项目有四个方面,其中“帮扶活动”只有加分,没有扣分;“学风建设”只有扣分没有加分,其他两项既有加分又有扣分。基础分为5,扣完为止。加分项分数前标记“+”,扣分项分数前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