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018试行)
机械工程学院2018年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的工作,依照教育部、yabo88体育官网下载 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成立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
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由院领导、教师代表等组成。
组长:吴立群
副组长:张建辉,张云
成员:陈凯,王文,苏少辉,刘忠民,王瑞金,陈昌
二、具体实施细则
1、推免生的推荐类别包括
(1)普通推免生,以下简称“普通生”。
(2)有特殊学术特长的推免生,以下简称“特长生”。
2、学院推免生指标由学校分配,推荐资格条件详见《yabo88体育官网下载 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3、具体推免程序
(1) 学院在推荐工作开始前,面向本学院毕业生公布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2)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由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yabo88体育官网下载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学生所填信息和提供材料须准确真实,一经发现材料不实,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申请时还应承诺保证在获得学校推免资格后不擅自放弃,如擅自放弃造成浪费推免名额者,将作为诚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
申请时学生的专业身份变化未满一学期者,向原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每位学生按推荐类别限报一项,多报无效,请符合多个类别申请条件的学生,慎重选择,一旦提交不能更改。
(3) 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按照文件,对申请者的推荐资格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核。
(4) 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按照下述计算公式,对申请者进行推免审核、排序和公示,并上报学校。学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直接向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反映,由其负责解释和调查处理。
1)普通推免生的推免计分:
综合评分=平均学分绩点(5分制)*100+综合评审成绩(百分制)
2)学术特长生的推免计分:
综合评分=平均学分绩点(5分制)*100+综合面试答辩成绩(百分制)
相关各部分成绩的计算办法如(5)和(6)所述。
(5) 平均学分绩点
本细则中平均学分绩点按学校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的要求计算执行,下同。
(6) 综合评审成绩
综合评审成绩仅适用于“普通生”。该成绩由下式计算得到:
综合评审成绩=德育成绩*80%+专家打分*20%
式中德育成绩100分,为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6个学期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不含智育测评成绩部分)平均值,详细计算方法见附件1;专家打分为100分,是专家组7人的评价打分平均值,打分依据为平均绩点排名比、竞赛、论文、项目和专利等学术发展潜质能力评价。
(7) 综合面试答辩成绩
综合面试答辩成绩仅适用于“特长生”。综合面试答辩成绩100分,主要考察学生外语能力、思想品德、专业知识和学术潜力等综合素质测试。具体评价方案详见附件2。
三、具体实施时间规定
(1)推免生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9月12日
(2)推免生材料审核截止时间:2018年9月13日16:30
(3)推免生拟推荐名单专家评审:2018年9月14日星期五上午。
四、相关纪律和保密规定
推免工作小组成员应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开展工作,择优确定推免候选人员。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本科生教学秘书:叶红仙0571-86878582
研究生教学秘书:杨彦平0571-86878657
yabo88体育官网下载 机械工程学院
2018年9月12日
附件1
机械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暨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实现我院人才培养目标,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价,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yabo88体育官网下载 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等文件有关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体现我院大学生综合素质的相对水平,作为各类奖学金评定、评优、评先、推优、毕业鉴定等各项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机械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章综合素质测评的组织与实施
第四条 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全体辅导员、各班班主任及学生会主席担任组员的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体指导,各年级负责具体实施,班级考评组配合。
第五条综合素质测评每学期进行一次,一般于新学期开学后四周内完成;综合素质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一)学生自评。每个学生按测评内容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测评,填写相应表格交班级测评小组。
(二)班级测评。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综合测评小组,人数6—8人,由学生辅导员、学生干部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其中非学生干部的学生代表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三分之一。班级测评小组负责审议、核准学生自评结果。
(三)专业修正。以专业为单位成立综合测评小组,人数8-10人,由学生辅导员、各班综合测评小组成员代表、学生代表组成,其中非学生干部的学生代表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三分之一。专业测评小组负责汇总、平衡、修正专业内各班级综合测评分。
第六条各年级向本年级学生公示综合测评成绩,接受学生监督,公示期五天。公示结束后,学院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后的测评结果进行备档。
第七条对测评公示有异议的,可向学院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者,可向校学生处进行申诉,学生处将对其测评情况和复议结果进行调查,并形成最终处理意见,通知学生本人。
第八条凡在综合测评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给予批评教育,同时取消涉及学生在该学期所有的评奖评优资格。
第三章综合素质测评的原则、内容和方式
第九条 综合素质测评遵循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学生的质询与监督;坚持定量与定性、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条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包括当学期智育成绩(占比70℅),基础性素质测评成绩(占比10℅),发展性素质测评成绩(占比20%)。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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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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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10%+×20%
注:计算至小数点后三位。
基础素质测评成绩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身心健康素质、日常行为规范等测评指标;
发展性素质主要包括社会工作、技术技能、学术与创新和文体活动及赛事等四项内容。
第四章 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 操作流程与时间界定。每学期开学两周内由本人提出加分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佐证材料,以班为单位交所在年级辅导员处,由辅导员及各班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组成考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事实进行确认,并及时将测评的结果反馈给学生。若有异议,申请人需在一周内向所在年级考核小组提交修正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智育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3位)及平均学分绩点计算
∑该课程学分 × 该课程成绩
智育成绩 =——————————————————
∑学分
注:其中①成绩以教务系统导出的数据为依据(辅修和二专业课程不列入其中);②因参赛而获得GPA加分(以教务处核准公布为准),仅加在原有绩点上;③考试作弊或无故缺考,该门课程以零分计;④因正考不及格参加补考者,通过则一律按60分计,仍不及格则按实际分数计;缓考者第一时间补考者按实际分计算,第一时间未参加补考者按零分计;⑤有课程替代或免修的,提供替代课程成绩或免修证明及给分依据,按实际分数代入计算。
平均学分绩点计算:
∑该课程学分 × 该课程绩点
平均学分绩点 =-———————————————
∑学分
百分制、五级记分制、二级记分制成绩及绩点的换算办法
百分制 |
| 五级记分制 |
| 二级记分制 | |||
课程成绩 | 课程绩点 | 课程成绩 | 课程绩点 | 课程成绩 | 课程绩点 | ||
95~100 | 5.0 | 优秀 | 5 | 合格 | 3.0 | ||
90~94 | 4.5~4.9 | ||||||
80~89 | 3.5~4.4 | 良好 | 4 | ||||
70~79 | 2.5~3.4 | 中等 | 3 | 不合格 | 0 | ||
60~69 | 1.5~2.4 | 及格 | 2 | ||||
60以下 | 0 | 不及格 | 0 |
注:1)经补考及格的课程绩点为1.5;
2)经教务处核准公布的GPA加分,直接加在平均绩点上。
第十三条 基础性素质测评成绩(100分,其中基准分占80分)
基础性素质测评主要包含:学生思想政治素质、身心健康素质、日常行为规范等内容。
1、基础性素质测评基准分测评主要依据:
⑴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⑵顾全大局,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奉献,能正确处理个人、集体与社会的关系;
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明礼诚信,公道正派;
⑷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无任何不良嗜好;
⑸坚持勤奋、严谨、求实的优良学风,尊师重教,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
2、基础性素质测评加、减分项测评主要依据:
分类 | 项目 | 分值 | 说明 |
加 分 项 | 集体活动参与 | 代表学院及学校参加校级以上各类文体比赛的,加1分/人/次; 参加学校、学院指定要求参加的各种校园活动的加0.5分/人/次。 | 加分名单以负责部门提供的书面名单或签到单为准。 注:参与“12·9”大合唱训练和比赛的,经考核合格者加2分。 |
加强身心锻炼 | 1分 | 积极参与阳光长跑等体育锻炼活动,未参加或不及格的不予加分。 | |
志愿服务 爱心奉献 | 本学期参加无偿献血者加1分; 成功注册中国志愿者加0.5分(只加一次)。 | 志愿服务必须为义务、无偿的献爱心活动。 | |
通报表扬 | 校级通报表扬:4分; 院级通报表扬:2分; 年级全会通报表扬:1分。 | 以书面通报、广播通报、官方多媒体通报等为准。辅导员在年级全会上口头通报表扬加1分。 | |
学习成绩排名进步 | 本学期智育成绩比上学期成绩专业排名每上升10名加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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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 |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调查报告及有关部门证明的,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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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精神 | ①获校级先进班集体、校先进团支部、校优秀基层党组织荣誉的,其成员加3分/人(院级荣誉每人加1.5分);校团日活动“十佳团支部”, 按院级先进集体加分; ②获校模范寝室的,寝室成员加3分/人,寝室长加4分;获得校文明寝室的,寝室成员加2分/人,寝室长加3分;军训内务等优秀寝室加1分/人(其他寝室类荣誉按此加分)。 | 任内获得集体荣誉组织负责人(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在成员加分基础上另加3分;骨干(班委、团支部委员、党支部委员)另加1.5分;
集体获国家级、省级荣誉的,个人加分分别上浮15分、10分。 | |
特殊经历 | 学生在逆境中奋发崛起且事迹突出的,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好人好事,得到社会高度评价的,由学院测评领导小组酌定加2-6分。 | 需提供事迹材料及相关证明。 | |
其他加分项 | 0.1-2分/人。 | 由年级委员会提供材料统一报学院测评领导小组评议;从严掌握。 | |
减 分 项 | 课堂纪律 活动纪律 | ①每学期由学校、学院抽查到课情况五次以上,每发现旷课一次扣0.5分; ②经学院(或班级)考核,在集体活动中无故不到者,每次扣1分。 | ①因病请假的,以书面假条及医院证明为准;因事请假的,以书面假条为准;因公事请假的,以公事单位或负责人出具证明为准。 ②活动考核以签到单为准。 |
公寓检查 | ①查夜中发现无故夜不归宿且联系不上者,扣1分/次; ②被查有违规用电、私拉乱接、有违禁电器及其他安全隐患的,扣1分/次; ③在校寝室检查中,平均分低于80分的寝室成员每人扣3分,平均分低于70分的寝室成员每人扣5分;平均分低于60分的寝室成员每人扣6分,寝室长加扣2分; ④未经审批擅自在外租房者,每发现一次扣5分。 | ①公寓扣分项由以公寓管理中心周报简报及学院抽检结果为依据; ②寝室卫生分数以公寓管理中心公布的为准。 | |
报到注册 | 无故不按时办理报到注册的,扣0.5分/天。 | 已办理请假手续的不在此列。 | |
校院处分 | 留校察看:扣20分; 记大过:扣10分; 严重警告:扣5分; 学院通报批评:扣3分。 |
| |
其他不良行为 | 情节较轻者0.5分/次; 情节严重者2分/次。 |
|
第十四条 发展性素质测评成绩(基准分70分)
发展性素质主要包括社会工作、技术技能、学术与创新和文体活动及赛事等四类测评指标,以学生实际参与各类活动情况(包括相关考核成绩、活动证明)及所获得的荣誉、奖励作为主要测评依据。每类测评指标加分总值不设上限。加分佐证材料必须在规定截止日期前上交班级评审小组并交学院审核,否则默认无效(特殊情况需晚交的,也必须先行提交情况说明,并在规定时间内补交材料)。
一、社会工作
1、学生干部等
等级 类别 | 优秀 | 合格 | 不合格 | ||
团学类干部 | 校团委委员、院团委副书记;校院学生会主席;校社联主席; | 10 | 6 | 0 | |
校院学生会副主席、校院青协会长、校先锋总队队长、院中特会会长; | 8 | 5 | 0 | ||
院团委委员;校、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校社联主席团成员; | 7 | 5 | 0 | ||
校院团委学生会副部长;青协副会长、院先锋总队副会长; | 6 | 3 | 0 | ||
校院团委、学生会干事;青协部长、先锋总队部长; | 4 | 2 | 0 | ||
校院青协、中特干事 | 2 | 1 | 0 | ||
班级班团干部(职数核定为7人),楼长、层长 | 7 | 4 | 0 | ||
寝室长 | 4 | 2 | 0 | ||
说明 | 1、学生干部任期一般要满一学期方可视考核情况予以加分;优秀的比例一般为参评职数的30%;获校院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的,可增加优秀名额1名; 2、所有学生干部必须经过考核,并凭相关主管单位(部门)出具的考核意见加分,否则不予加分; 3、因个人原因任内辞职的,定为考核不合格或不予考核;增补入职的干部,从第二学期开始考核; 3、担任两个以上(含两个)职务的学生,原则上只加两个职务的分数,第一次取考核最高分的职务加分,第二次取第二职务加分的50%;有特殊贡献者可向年级考评组提出申请,报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酬情加分; 4、优秀寝室长:由学院委托公寓生活指导老师认定,优秀数额不超过班级寝室数(班级总人数÷4)的30%,并且可与模范寝室、文明寝室重复加分。优秀寝室长所在寝室当学期卫生平均分必须在85分以上; 5、所有考核结果均以校院两级统一公示为准;青协、中特考核交并团委组织部同时公示; 6、校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必须在考核优秀的同学中产生。
| ||||
2、社团工作等
等级 类别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不合格 | |
学院科技类社团负责人; | 8 | 5 | 0 | 0 | |
学院服务、兴趣类社团负责人; | 6 | 4 | 0 | 0 | |
学院科技类社团社员; | 5 | 3 | 0 | 0 | |
学院服务、兴趣类社团社员。 | 4 | 2 | 0 | 0 | |
说明 | 1、社团社员任期一般要满一学期方可视考核情况予以加分;优秀的比例一般为参评职数的10%,良好的比例一般为参评职数的20%;社团获校集体荣誉或者学院考核优秀的,可增加社员考核优秀名额2名; 2、所有社员必须经过考核,并凭相关主管单位(部门)出具的考核意见予以加分,否则不予加分; 3、担任两个以上(含两个)社团社员的学生,原则上只加1个社团社员的分数,有特殊贡献者可向年级考评组提出申请,报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酬情加分; 4、校科协、校艺术团按学院科技类社团处理,院外其他社团参照学院服务、兴趣类社团社员加分。
| ||||
3、个人荣誉
个人荣誉称号 | 国家级 | 省级 | 校级 | 院级及相关职能部门 | |
优秀党员 | 20 | 10 | 4 | 2 | |
优秀团干部 | 10 | 5 | 2 | 1 | |
优秀团员 | 10 | 5 | 2 | 1 | |
军训先进 | / | / | 2 | 1 | |
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 (或其他省级以上先进) | 20 | 10 | / | / | |
说明 | 1、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称号以最高分计,不同事迹获得不同称号可累加; 2、其他个人荣誉如校院十佳大学生、校勤工助学之星、优秀志愿者、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比照优秀团员加分;校“团日活动”先进个人按院优秀团员加分; 3、获得集体荣誉的成员同时获得个人奖项的,个人荣誉分减半加分; 4、单项奖、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及其他社会奖学金)获得者不予另外加分。 | ||||
二、技术技能
种类 | 外语类 | 计算机类 | 普通话 | 职业资格及专业技术证书类 | |||||
等级 | 英语 四级 | 英语 六级 | 其他 外语 | 等级 考试 | 中程 以上 | 二乙 | 二甲 | 一乙以上 | |
分数 | 2(优秀3) | 4((优秀6) | 2 | 1 | 1.5 | 1 | 3 | 5 | 2 |
说明 | 1、国家英语四、六级统考以425分为加分基准(优秀按国家规定计),自通过学期起至毕业前每学期均可奖励,四、六级都通过以六级计;同种语言、不同考试不累加,其他外语只加1次; 2、计算机类等级考试指省二级以上考试,中程以上指中级程序员及以上考试; 3、职业资格证和专业技术类证书,须经省级以上劳动技术鉴定部门认定颁发或相关行业认可或颁发; 4、同一类别多本证书不累加,不同类别可累加。 |
三、学术与创新
1、学科竞赛
一类赛事 | 等级 | 全国级 | 省级 | 校级 | 院级 |
一等奖或第一名(含金奖) | 20 | 15 | 10 | 5 | |
二等奖或第二到四名(含银奖) | 15 | 10 | 7 | 3 | |
三等奖或第五到八名(含铜奖) | 10 | 7 | 4 | 1 | |
鼓励奖(优胜奖)及其他单项奖 | 7 | 4 | 2 | 0.5 | |
参加(未获奖) | 4 | 2 | 1 | 0.2 | |
二类赛事 | 等级 | 全国级 | 省级 | 校级 | 院级 |
一等奖或第一名(含金奖) | 16 | 12 | 8 | 4 | |
二等奖或第二到四名(含银奖) | 12 | 8 | 4 | 2.5 | |
三等奖或第五到八名(含铜奖) | 8 | 5 | 3 | 1 | |
鼓励奖(优胜奖)及其他单项奖 | 5 | 3 | 1 | 0.5 | |
参加(未获奖) | 3 | 2 | 1 | 0.2 | |
三类赛事 | 等级 | 全国级 | 省级 | 校级 | 院级 |
一等奖或第一名(含金奖) | / | / | 6 | 5 | |
二等奖或第二到四名(含银奖) | / | / | 3.5 | 2 | |
三等奖或第五到八名(含铜奖) | / | / | 2.5 | 1 | |
参赛奖(优胜奖)及其他单项奖 | / | / | 1 | 0.5 | |
说 明 | ①一类赛事指参加以下国家级大学生学科竞赛:“挑战杯”、机械创新设计、工程训练综合能力、周培源力学、英语演讲、电子设计、程序设计、数学建模、智能汽车、电子商务、ACM、职业生涯规划等竞赛;经学校认可的国际比赛按全国级加分,区域选拔赛、跨省地区性比赛按省级加分; ②二类赛事指参加教务处认可的省级竞赛及学院对应专业省级竞赛,如:CAD制图、本田节能等; ③三类赛事指参加校、院级学科竞赛,如:前二类的校内选拔赛、铁制工艺品、航模船模、斯特林发动机等;完成初赛答辩环节,设参与奖,加0.5分;(各协会组织的院级比赛应出示比赛结果并存档,其他比赛需出示获奖证明,由年级委员进行赛事认定) ④二类、三类赛事以学院书面认定为准;参与外校组织的竞赛获奖,暂参照三类竞赛加分,均以证书印章单位级别确定对应等级;无选拔赛的竞赛,最高按三类竞赛的校级竞赛加分;网络性竞赛、企业性竞赛按三类竞赛的院级标准加分; ⑤单学期内单项赛事奖励分数以最高分值为准,不累加;如跨学期,第二学期加分值为当学期获得加分数减去上学期所加最高分值数,如为负数,则加1分;国赛、省赛、校赛如有特等奖,在一等奖分数基础上再加5分; ⑥以团队参赛的,主要负责人按该项分数加分,第二负责人按该项分数的80%加分,第三负责人按该项分数的50%加分,第四位及之后各成员按该项分数的30%加分,;获奖证书有名单顺序的,参照上述标准实施。 |
2、科研创新
| 类别 | 第一作者 | 第二作者 | 第三作者 |
学术成果 | SCI | 50 | 30 | 10 |
EI、CSSCI 国内一级刊物 | 20 | 10 | 5 | |
核心刊物、发表著作 | 10 | 5 | 3 | |
普通刊物 | 6 | 3 | 0.5 | |
学术网站、公开论文 | 4 | 2 | 0.5 | |
科研立项 | 国家级奖励 | 12 | 8 | 6 |
省级奖励 | 8 | 6 | 4 | |
校科研基金立项 | 5 | 3 | 1 | |
完成横向课题 | 第一作者,进入学校账号每万元奖励2分。 | |||
创新发明 | 国家发明专利 | 20 | 10 | 5 |
实用新型专利 软件著作权 | 10 | 5 | 3 | |
外观专利 | 5 | 3 | / | |
非专业性文章 | 省级以上纸质媒体 | 6分/篇(第一作者或通讯员) | ||
校级以上媒体(含县、市级) | 2分/篇(第一作者或通讯员) | |||
说明 | ①刊物认可标准以《yabo88体育官网下载 国内学术期刊、出版社名录》为准,其他刊物必须具有国家正式刊号; ②学术成果发表内容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关;发表文章作者单位须为yabo88体育官网下载 ; ③同一篇论文被多次转载或会议采用,可以累加; ④相关活动新闻报道,按非专业性文章加分; ⑤科研立项中,第四作者以及以后作者均不加分。 |
四、文体活动及赛事
等级 | 全国级 | 省级 | 校级 | 院级 | |
一等奖或第一名(含金奖) | 16 | 12 | 8 | 4 | |
二等奖或第二到四名(含银奖) | 12 | 8 | 4 | 2.5 | |
三等奖或第五到八名(含铜奖) | 8 | 5 | 3 | 1 | |
鼓励奖(优胜奖)、参赛奖及其他单项奖 | 5 | 3 | 1 | 0.5 | |
说明 | ①关于体育类赛事:以上分值指参加奥运会系列或大学生运动会系列以及由校体育教学部、团委主持的赛事(如:校运会、校三大球赛(替补球员减半加分)、健美操赛、无线电测向等)的体育比赛项目获奖得分,其他系列比赛项目(如新生杯、棋类竞赛等)获奖按上述标准得分的70%计分;破纪录的在原加分基础上再加5分; ②关于文娱类及其他赛事:以上分值指参加由相关文艺、教育主管部门或校宣传部、团委主持的活动或赛事(如:社会实践评比、十佳歌手、主持人、校园戏剧、演讲朗诵、征文比赛等),非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和学生组织承办的比赛按上述标准得分的50%计分; ③团体项目获奖成员按上述标准得分减半加分; ④同一项目或类别在一学期内多次获奖的按高得分计分;在同一项目比赛中个人和集体同时获奖,可累加; ⑤报名参加选拔而未被选中者加0.2分(校级以上);无故弃权或罢赛的扣1分(校级以上); ⑥参与由学校组织的各级体育赛事工作和服务人员等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出具相关证明的加0.2分; ⑦入选并参与校、院队训练(含运动会集训),经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的,加1分; ⑧校级职能部门组织的活动,暂按院级活动计分。 | ||||
附件2:
综合面试答辩流程与成绩计算办法
一、综合面试答辩专家组
综合面试答辩专家组由7位教师组成。
二、综合面试流程说明
考生按顺序单独面试,建议面试人员向面试小组各成员提交个人简历与支撑材料,面试时间20分钟。综合面试答辩由以下3个环节组成:
(1)外语能力测试:5分钟。考生现场抽取考试题目,现场作答。
(2)自我展示:5分钟。考生在思想品德,专业知识和学术潜力方面开展陈述。
(3)现场答辩:10分钟。面试专家现场提问,由考生现场做答。
三、综合面试成绩计分办法
综合面试答辩专家组根据推免生的外语,自我展示和现场问答情况,给出综合面试答辩成绩。
综合面试答辩成绩=外语能力10%+思想品德30%+专业知识30%+学术潜力30%
具体各部分成绩的打分标准为
(1)外语能力(10分)
综合考察考生用英文进行日常沟通和学术交流的能力。
(2) 思想品德(30分)
综合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
(3) 专业知识(30分)
综合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 学术潜力(30分)
综合考核考生在参与学科竞赛、申报科研项目、申报发明专利、发表学术论文、出版专著和获奖等情况。着重考查考生的专业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和科研素养,以及从事相关领域研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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